《政治作為一種志業》
韋伯認為國家之所以成為國家,是因為國家獨佔「合法使用武力的權利」只有被認為可以在合法範圍內使用暴力或武力,這種「合法暴力」的壟斷成為國家存在的基礎。國家通過合法的武力掌控,形成了威懾力,使人民服從於法律和決策。韋伯的國家理論強調了「武力」不僅是支配的工具,更是國家維持權威和穩定要素。
學習困難:
為什麼認為國家必須擁有武力的壟斷權才能維持其合法性?
能不能透過其他方式替代武力就可以?(171頁)
《回答這個問題:什麼是啟蒙》
康德提到對理性的公開運用必須在任何時候都是自由的,而私人運用可以嚴加限制,不會因此妨礙啟蒙的進步。
學習困難:
限制的底線是什麼,如果限制太過嚴格,有可能也會間接影響到思想自由和啟蒙的發展。
(41-42頁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